建請政府在重要產區成立農產品加工場所,輔導小農農產加工技術,讓經費及設備有效利用。

為建構農業產銷垂直整合體系,農糧署自105年起以農產品主產地為中心,結合集團產區輔導設置區域農產品加工廠,另本(106)年亦規劃6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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