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糧諮詢窗口
1.於市場或農民市集銷售,經出示產品品名、原產地告示牌,及驗證證書證明為國產有機農產品,並於現場分切直接售予消費者,因符合有機散裝標示規定,得以有機農產品販售。
2.有機農場自產有機農產品,於分裝處理環境與操作過程符合衛生安全條件下,經簡易分切包裝後銷售者,得納入有機農糧產品類別之自產農產加工品範圍辦理一次驗證,無須分段驗證。
3.農民將其自產之有機農產品送至其他場所進行分切,因不在經過驗證之農場或固定場所分切,無法確保該農產品之有機完整性,應由實際執行分切之業者辦理分裝驗證。
4.收購不同有機農產品來源之農產品經營業者,其產品以切片包裝販售,必須辦理分裝驗證;若將大冬瓜、南瓜等去皮截切上市販賣,已改變原有農產品態樣,則應辦理加工驗證。
農糧諮詢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