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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雇主未經許可非法容留或非法僱用外勞從事農務工作者,即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4條或第57條第1款規定,依第63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15萬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5年內再違反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科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