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蜜係屬生鮮品抑或是加工品,認定上產生疑義,倘為加工品則需繳交5%之營業稅。

1.財政部84年2月23日台財稅字第841607538號函釋修正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19款所稱「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為免徵營業稅之範圍。

2.蜂蜜屬該免稅範圍,應暫無認定疑義,倘有遭課徵營業稅之情形,建請依上揭函再與稅捐稽徵機關進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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