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諮詢窗口
1.「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農田每年僅得一個期作辦理休耕,鼓勵另一個期作復耕,除可有效降低農地租金水準,有利於新進農民及大專業農承租農地。
2.為加強活化休耕農地,自105年起調整休耕給付條件,對於連續兩個期作未配合政策復耕之農地,無意願配合政府耕作制度而從事農業生產者,不給予申報休耕給付資格。
3.本計畫結合「小地主大專業農」政策強化推動相關輔導措施,實施離農獎勵,鼓勵無力或無意續耕之資深農友將農地出租給大專業農,有助於青年農民承租農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