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諮詢窗口
1.設施(備)補助基準或補助額度,除考量原物料等物價水準之外,亦整體考量政府預算規模、受益農民數量、政策目標等多方因素,本會農糧署亦不定期檢討設施(備)補助基準。
2.105年度已修訂「農糧類專案輔導青年農民申請設施(備)補助作業程序」,增列「加強型蔬果水平棚架網室」補助項目及增加水平棚架網室適用作物品項。
3.並增列「專案輔導青年農民運銷加工設施(備)補助原則」,以利達一定經營規模或實績之專案輔導青年農民採後處理及加工作業,提高產品附加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