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申請「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補助

聞題:實際耕作間與持分土地面積不符,無法申請補助。

回覆:

申報「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轉契作或生產環境維護措施,倘非屬自有土地,應檢附土地所有權人同意耕作之相關文件;或由申請人切結其申報範圍已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口頭同意,即可就已獲授權部分,辦理申報及領取獎勵金。

主責單位:農糧署

 

回上一頁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