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為貫徹政府照顧清寒及弱勢族群學生的施政理念,農委會修訂「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提高農漁民子女獎助學金額度,分別為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4千元、私立高中職學生與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6千5百元、私立大專校院學生每名1萬3千元。此外,要點亦將刪除現行學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之規定,使更多農漁民子女得以受惠。
農委會說明,「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係於92年8月29日訂定發布,歷經數次修正,現行規定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農會正會員之農民或漁會甲類會員之漁民,只要符合子女或孫子女就讀國內學校有正式學籍、父母年所得額未超過114萬元、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德行成績乙等或70分以上、無德行成績等第或評定分數者不得有累計小過2次以上之處分、未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或其他補助者,原則可依相關程序申請本獎助學金。
獎助學金現行額度分別為公立高中職學生每名3千元、私立高中職學生與公立大專校院學生每名5千元、私立大專校院學生每名1萬元。據農委會統計,目前本獎助學金每年發放人數約為10萬人次,每年約編列9億元以為支應。近年來各級學校為提升授課品質,多有調漲學雜費,惟農漁民子女獎助學金迄今均未調整。為照顧弱勢農、漁民,使其不致因經濟因素造成子女就學困難,農委會特研修申請作業要點,將現行獎助學金額度調高,調幅約為30%,同時,刪除現行學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之規定。
農委會並表示,此申請作業要點修正發布後,即可受理農漁民補申請107學年第2學期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已於108年4月1日前申請該學期本獎助學金者,免再重新提出申請,經審查合格者,亦均適用修正後之獎助學金申領額度。
農委會說明,獎助學金之申請規定及申請表件,均登載於該會網站,可上網(http://www.coa.gov.tw)點選:「資料下載」→「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申請表件」下載,或就近洽詢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基層農(漁)會,籲請農漁民朋友把握時間向戶籍所在地基層農(漁)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