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公有或國有農地 有機農友租金省四成
刊登日:113-06-04 點閱:1549
農友承租公有或國營事業農地,如果從事有機農業,可享有六折租金優惠,農業部農糧署提醒農友,記得向土地管理機關或國營事業提出申請。
從事有機農業可享用六折租金優惠
農糧署表示,依據承租公有土地或國營事業土地作有機農業使用優惠辦法第4條規定,承租人承租公有或國營事業之農地,經依有機農業促進法通過驗證或經農業部審認之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登錄,農友可檢具符合資格之證明文件,向土地管理機關或國營事業提出租金優惠申請,並從申請日的次月起,按租約所訂租金金額的60%計收租金。
提出申請後次月就打折
農糧署進一步說明,租金優惠是採用申請制,也就是說,承租人在農地通過驗證或登錄後,要趕快提出申請,租金的優惠就可以從申請次月起算,但如果忘記申請,就算確實從事有機農業,也不會享有優惠,即使日後申請,提出申請前的期間也沒有辦法溯及,要特別注意。
此外,該署特別提醒,享用租金優惠的農地必須持續從事有機農業,一旦因故終止,等於喪失優惠資格,不再享有優惠,不但租金恢復按原價計收,如果涉及違反契約規定,還會按租賃契約管理事項處置。
部分採委託經營的公有或國營事業土地也適用
該署另指出,有一部分的公有土地管理機關或國營事業對農地的管理並非以租賃方式為之,而是採委託經營方式與農友合作,農友所支付的不是租金,而是權利金,然而考量有些委託經營的性質與農地租賃相近,公有土地管理機關或國營事業可以比照租金優惠的方式,提供權利金的優惠,建議農友可以向委託經營的單位洽詢是否適用。
農糧署說明,自有機農業促進法實施以來,目前已有超過1,800公頃的公有或台糖出租農地獲得租金優惠,提醒符合資格還沒申請的承租人,趕快申請,尤其是新進的有機農友,經營初期產銷往往還未達到平衡,透過租金的優惠,可以減輕一部份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