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啟動康芮颱風救助方案 即日起至11/15請至公所申請
刊登日:113-11-03 點閱:157
農業部於113年11月2日主動公告農損救助,除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農產業全品項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另也公告花蓮縣及臺東縣部分鄉鎮本田中後期稻米、雲林縣四湖鄉、口湖鄉、麥寮鄉、臺西鄉的大蒜也列入本次的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此外,在漁產業部分,也公告臺東縣成功鎮、長濱鄉及東河鄉的在港漁船(筏)為本次的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項目。農業部表示,本次康芮颱風造成嚴重農損,將以從寬、從優、從速原則,儘速協助農民復耕復建。
農業部說明,為辦理113年康芮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符合上述救助公告的農漁民,可於113年11月3日至113年11月15日期間,向公所申請現金救助。
農業部表示,截至11月2日17時,經各縣市政府查報農業災情,康芮颱風農漁牧產業總損失金額達6億9953萬元,其中以花蓮縣損失2億2682萬元最為嚴重,為減輕農民朋友負擔,農業部已加速行政作業,將全力協助農民朋友災後復耕復建,陸續依各地地方政府勘災結果公告救助品項及地區。
農業部指出,為節省基層公所勘災人力並加速救助流程,鼓勵農民透過「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拍攝田區災損照片,作為災害救助佐證文件,以利加速審核流程。農業部強調,將持續關注災情發展,並與地方政府密切合作,全力協助農民度過難關,確保民生農產品穩定供應,將颱風帶來的衝擊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