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時從農、青春逐夢」百大青農輔導計畫
「吉時從農、青春逐夢」 百大青農輔導計畫

本輔導計畫依據行政院105年12月21日院臺農字第1050036337號函核定之「新農民培育計畫」辦理。

成立目的

農業部為協助青年從農,盤點各項產業輔導措施,建立資源整 合輔導平臺,提供一站式之專案輔導服務,協助青年農民穩健經營, 逐步擴大規模,成為專業生產供貨者,或跳脫純粹生產面,而成為 具規模之農產行銷、加工經營者,或成為其他創新加值發展之農業 產業價值鏈經營人員,打造出青年從農之發展標竿,並串聯整合其 他青年農民與上下游農業工作者,帶動地區產業與其他青農共同成 長,一起活絡農村,發展出創新的農業產業價值鏈,讓「農」業的 生產、生活與生態價值能充分發揮,使農業能升級且具競爭力,成 為值得傳承的事業。 本計畫將遴選出發展潛力之優秀青農個人及團體,作為青年從 事農業工作之典範標竿。同時,依青年農民經營發展需求及評估, 提供技術輔導、國有耕地承租第二順位、青年從農創業貸款 5 年 500 萬元免利息等輔導措施,以及安排行銷通路相關課程培訓,提 升青年農民之競爭力,發掘並塑造農業新標竿。

加入方式

第8屆百大青農輔導計畫申請資格如下:

一、受理申請期間:公告日起至115年01月25日止

二、申請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於民國69年01月01日以後出生至民國97年01月01日以前出生者,並實際從事農業之自然人(男須役畢或免服役)。

三、申請方式:

  (1)本次第8屆百大青農遴選,以線上報名方式申請,請詳閱以下注意事項。

   1.線上報名網址:https://100farmer.moa.gov.tw/register

   2.以個人組或團體組進行申請(每位申請者僅擇一申請),申請者須線上填寫資料並且上傳相關證明文件。

   3.請於115年01月25日前完成報名(以網頁顯示報名成功為憑)

  (2)申請者若有應檢附文件未檢附,如資格或相關證明文件(含推薦函)等,應於接獲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後3個工作天內補正。申請者逾期未完成資料補正者,不予審查。

  (3)第一階段由農業部指定單位協助檢核申請資料後,依申請類別將各申請案分送農業部所屬各機關;農糧類送件至各區改良場,養蜂業分送至苗栗區農業改良場、植物種苗業分送種苗改良繁殖場、茶業(包括咖啡、油茶)分送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林業類分送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漁業類分送漁業署、畜牧類分送畜產試驗所。若團體組成員分屬於不同轄區,將依代表人所屬轄區送件。

四、各受理單位聯繫窗口:詳如附件

資格條件

一、合法使用土地、設備(施)及經營農業。(需檢附佐證資料)

二、未曾獲選十大神農及第1-7屆百大青農者。

三、對農糧(含養蜂)、漁業(含漁撈)、畜牧、林業(含林下經濟)經營表現優秀,且有創新性改革,足以示範推廣,或對促進農業經營企業化、組織化與產業發展有卓越貢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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