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題:
由於加工廠位於農牧用地,無法取得合法工廠登記,可以如何處理?
解決辦法:
1.有關農業或低汙染的產業,淨利約300萬/年以上,可評估建置加工廠,若小於300萬,可考量委外代
工廠製作。
2.如須申請加工廠,方式如下:
(1)依據「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申請加工廠,取得工廠登記。
http://talis.moa.gov.tw/alris/LawDetail.asp?tID=2013
(2)依據「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辦法」,為符合「田園式生產」政策,已討論可能開放再次申
請(但現有的加工廠須於97年3月14日以前就已存在,以空照圖為證明),如申請通過,可在原本的
小型農產加工室上取得「臨時工廠登記證」,享有6年的合法工廠身分,進行出口貿易、中大型賣
場上架…等福利。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30105
(3)在合法用地上,建立加工廠:可找尋廢棄廠房進行規劃,地目為「丁種建築用地」,可租賃或購
買,完整規劃未來的事業發展,也是最長遠的做法。
2.問題:
生態池開挖前是否需申請合法文件?
解決辦法:
建議申請休閒農場通過驗收後再動工,由於可能涉及水土保持問題,若有需要可先請水土保持技師至
現場先給予建議,但還是以縣市政府認定為主。
http://law.moa.gov.tw/GLRSnewsout/index.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