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天災復耕復建期長,災後2年內可不受農保勞農重複天數限制

問題:受嚴重天然災害致復耕復建期長,災後2年內可不受農保勞農重複天數限制

回覆:

114年7月間,丹娜絲颱風席捲嘉南沿海地區,造成農業損失嚴重,為協助農保被保險人度過災後重建期間,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嚴重天然災害,已領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之農保被保險人於復耕、復建期間再參加勞工保險,得經農會審認後函報勞保局,於天然災害發生之日起2年內可不受180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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