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國產豬肉安全把關 養豬農民配合自清
刊登日:101-03-14點閱:5019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14日起實施 養豬場出豬至肉品市場,須繳交上市豬隻不使用「乙型受體素聲明書」,各肉品市場亦會公告各養豬場繳交情形,供承銷單位參考。目前有繳交聲明書之豬隻數量達總交易頭數97.93%,另針對未繳交者,將持續加強宣導並列為優先抽檢對象。
農委會表示,為維護國產豬肉的食用安全並為提振消費信心,肉品市場及養豬產業各相關團體已達成共識,全力配合政府加強源頭管理相關措施,養豬農民並於今日即開始配合,於供應毛豬至肉品市場時,須檢附上市豬隻不使用乙型受體素之聲明書。根據臺灣地區21處肉品市場回報結果,各地養豬農民的配合情形良好,進場頭數共25,081頭,其中24,561頭(占97.93%)出具聲明書,並有16處肉品市場達到100%。
農委會指出,除養豬場須繳交不使用聲明,各肉品市場亦將配合公告拍賣豬隻所屬養豬場是否提出聲明書,供承銷商作為競價採購參考。對於未提供者,將由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啟動逆向追蹤機制,針對該養豬場進行採樣抽驗,以確保國產豬肉產品之安全性。
乙型受體素為禁藥,經查獲違法使用者可處新臺幣3萬以上15萬元以下,1年內再犯者處新臺幣25萬以上125萬元以下罰鍰,同時,違法使用的養豬場,亦將進行豬隻移動管制,請養豬業者切勿以身試法 ,以保障消費者食用國產豬肉安全及維護國內養豬產業永續發展。
在地生產的國產豬肉新鮮味美,在養豬農民全力配合自清的情況下,亦請消費者多多支持國產豬肉,以使守法的養豬場得以永續經營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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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使用「乙型受體素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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