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通過 農委會將落實「牛豬分離」政策
刊登日:101-07-26點閱:4800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指出,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已於25日經立法院三讀表決通過,授權衛生署根據國人膳食習慣,訂定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量,訂定範圍以牛肉為限,不包括豬肉及豬、牛內臟,該會將修正動物用禁藥公告,開放乙型受體素作牛隻含藥物飼料添加物,但仍不准使用於豬隻及其他畜禽,以落實行政院「牛豬分離」政策,實現對國內豬農之承諾,並保障國人食肉安全。
農委會說明,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通過後,該會將修正95年動物用禁藥公告為「乙型受體素(β -agonist )為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藥品。但不包括作為牛隻使用的含藥物飼料添加物。」即僅開放萊克多巴胺作為牛隻含藥物飼料添加物,豬隻及其他畜禽仍不得使用,衛生署則同步根據國人膳食習慣及基於維護國人健康考量,引用國人最新攝食調查結果,進行風險評估後,僅訂定牛肉中殘留萊克多巴胺之安全容許量,不訂定豬肉之安全容許量,透過雙重把關機制,達成「牛豬分離」目標。
農委會表示,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定,動物用藥品須經檢驗登記,取得許可證後,方准販賣使用。未來即使開放萊克多巴胺之供牛隻使用,在未取得動物用藥品許可證前,國內牛隻仍不得使用。該會另將強化國內畜牧場、肉品市場畜禽動物及飼料廠飼料抽驗工作,並配合衛生署市售產品抽驗結果,一旦檢出乙型受體素殘留案例,將回溯追蹤來源牧場,加強管制及輔導,並依法裁罰,以保障國人食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