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蘇拉颱風造成苗栗縣內紅棗損害案,農委會同意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
刊登日:101-08-09點閱:4836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苗栗區農業改良場及農糧署(北區分署)派員實地勘查確認,同意依上開救助辦法規定辦理專案補助。專案補助對象以苗栗縣轄內符合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種植紅棗受損之農戶為限,補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果樹(二)」救助額度之80%為標準,每公頃為6萬元,其申請專案補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前述額度標準予以補助;未達20%者不予補助。受災農民請儘速向公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