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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國內所有動物在未經核准前 不得使用乙型受體素
刊登日:101-08-23點閱:5518
 行政院農業委會預告趁機解禁所有瘦肉精,為更多瘦肉精大開方便之門等內容,農委員會說明,在95年依法禁用「乙型受體素」整個品項,本次配合「牛豬分離」政策修正,爰依法針對對象動物加以區別限制,僅開放乙型受體素作為供牛隻使用之含藥物飼料添加物,豬及其他畜禽動物仍不准使用,但供牛隻使用之含藥物飼料添加物,在未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核准登記前,國內牛隻依然不得使用。  農委會說明,該會動物用禁藥修正預告及行政院衛生署MRL(殘留容許量)修正預告均在8月15日刊登行政院公報,依據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兩者法制作業時程並無差異,但為避免造成外界之誤解,於15日與衛生署同步預告。  農委會表示,目前僅開放供牛隻之含藥物飼料添加物可使用乙型受體素,豬隻及其他畜禽仍不得使用。即使修正公告後,仍需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定,核發動物用藥品許可證後,才准予養牛業者使用。另依據報載,肉牛產業發展協會已表示國內產業將連署決不使用瘦肉精,可預見國內不會有相關商機,亦不會有乙型受體素申請檢驗登記,國人可將安心食用國產牛肉。  農委會表示,在未取得動物用藥品許可證前,國內均不得販賣或使用乙型受體素,由國內畜禽所生產之畜禽產品亦不得檢出。另將強化國內畜牧場、肉品市場畜禽動物及飼料廠飼料抽驗工作,並配合衛生署市售產品抽驗結果,一旦檢出乙型受體素殘留案例,將回溯追蹤來源牧場,加強管制及輔導,並依法裁罰,以保障國人食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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