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農委會加強農保資格清查及老農津貼請領審查工作
刊登日:101-10-23點閱:4584
政府鑒於農民參加農保並無老年給付項目,為照顧農民老年生活,以農保被保險人為發放對象,自民國84年起開辦老農津貼,照顧辛勤耕種之農民,目前每人每月可領7,000元;對於擁有農地卻無實際從事農業之民眾,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已持續督請地方政府加強輔導農會辦理農保資格清查與請領老農津貼之審查工作。
農委會說明,依農保條例之規定,加入農保不以擁有農地為唯一條件,尚需實際從事農業工作,對於農保被保險人資格審查及清查工作,農委會已結合內政部提供農保被保險人名冊、戶政及地籍,以及長期旅居國外未實際從事農業工作等資料進行查核比對。目前農保被保險人數已由98年底之154萬人降至146萬人。
為防止已領取其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之各職業退休人員,再參加農保,蠶食農保資源,內政部已研擬修正農保條例,增訂「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始得參加本保險」規定,以改善農保體制。對於申請老農津貼者,將加強查核確認其農保資格,對於少部分以假農民身分溢領老農津貼者,將依法追討。未來農委會更將規劃建立農民資料庫,將逐步建立與整合農民繳交公糧、轉作休耕、購買資材、肥料、參加大佃農、作物專區等資料,作為農民有無實際從事農業事實之佐證,避免僅擁有農地,卻無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參加農保。
又為活化休耕農地,提高糧食自給率及維護生產環境,農委會正研擬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對於無力或無意願續耕之資深農友,將輔導配合小地主大佃農政策,把農地出租給大佃農或青年農民,除有租金收入外,亦可領取老農津貼與離農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