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老農津貼不會取消 請農民朋友放心
刊登日:102-02-26點閱:437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申請老農津貼者除年滿 65 歲外,其農保加保年資僅需 6 個月,實無法達到老農津貼係照顧長期從事農業工作者的意旨,農委會將依監察院調查意見,徵詢各界意見及參考各項社會保險領取老年年金的加保年資,儘速提出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修正草案,在未有完備配套措施前,不會改變老農津貼發放,落實照顧長期從農的農民,同時鼓勵新進青年農民參加勞保,保障其晚年經濟生活。
現行農保僅有生育給付、身心障礙給付及喪葬津貼 3 種,並無類似其他社會保險老年年金給付項目。發放老農津貼是補足農保未有老年給付項目的權宜措施,以保障老農經濟生活。在老農經濟安全維護制度尚未建構完成前,老農津貼繼續發放。未來在我國各項社會保險制度改革中,也會優先保障目前老農津貼請領人的權益。
由於勞保給付項目較國保、農保周全,且勞保老年給付金額係依投保薪資及加保年資計算,對於長期從農的專業農民老年生活將較發給老農津貼更有保障。故農委會鼓勵有志長期從農的青年農民,透過農事職業工會參加勞保,並符合農民從事農業勞動的專任職業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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