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表示,本(102/103)年期國產大蒜豐產,為穩定產地蒜價,該署動支農產品產銷調節緊急處理經費,輔導雲林縣政府正式公告啟動外銷,目標8千公噸,外銷期間自本(103)年4月1日起至5月15日止,凡符合進出口廠商資格之業者,皆可至雲林縣政府辦理登記申請出口,完成出口者,政府將就品質改進所需之集貨分級包裝等處理作業及材料費給予協助。
農糧署指出,該署輔導蒜頭主產地之雲林縣政府於3月31日公告大蒜外銷實施作業程序,每個外銷單位最低登記數量50公噸,最高數量500公噸,採先登記先分配數量,依序分配至數量額滿,登記日起2日內完成簽約即可辦理出口,未完成簽約者視同放棄,雲林縣政府將每日於網站公布登記數量及餘額,簽約後15日即檢討出口進度(數量),倘外銷單位實際出口數量加計申請檢疫數量未達簽約數量百分之五十者,未出口量由候補單位依次遞補,並沒入保證金,詳細內容業者可參閱雲林縣政府公告(http://www.yunlin.gov.tw/home.asp),下載填妥相關表單,向雲林縣政府登記,請業者掌握最佳出口時機,行銷臺灣優質大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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