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表示,臺中市及彰化縣部分地區因受本(103)年5月豪雨影響,造成農作物災情。為協助農民復耕,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依據該2縣(市)政府之申請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分別於本(6)月13日及16日同意辦理臺中市及彰化縣專案補助(救助地區及項目如附表)。
農糧署說明,依據救助辦法第12條規定,受災農民應自農委會同意辦理專案補助翌日起10日內,向所在地基層公所提出申請,請農民務必於規定期間內辦理,以免逾期影響自身權益。另該署籲請臺中市及彰化縣政府督導相關基層公所動員人力受理申請與勘查同時進行,以加速救助時效。
附件下載:5月豪雨補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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