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農災低利貸款再增臺南 達7縣市
刊登日:100-11-28點閱:4701
11月初的局部地區豪雨,造成農業損失的影響陸續浮現,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除已公告嘉義縣、臺東縣、花蓮縣、宜蘭縣、屏東縣及雲林縣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外,再新增公告臺南市。農委會將持續密切注意其他地區災害損失情形,適時公告辦理低利貸款。
上述地區受災農民有復建、復耕資金需求者,應在公告隔日起10日內,攜帶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向當地鄉(鎮、市)公所申請核發受災證明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隔日起15日內,檢具受災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復建及復耕計畫書向當地農(漁)會信用部申請貸款。
農委會農業金融局指出,本貸款提供農民災後復建及復耕所需資金,利率為年息1.25%,擔保能力不足者,可由貸款經辦機構協助送請農業信用保證機構保證。農民若有疑問,請洽當地農(漁)會信用部或農委會農業金融局。電話:02-2351-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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