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值荔枝椿象越冬成蟲甦醒,臺南區農業改良場(以下簡稱臺南場)籲請果農留意荔枝椿象活動狀況,適時採取共同防治,避免荔枝椿象繁殖危害及毒害授粉昆蟲。
臺南場表示,目前氣候逐漸回暖,越冬成蟲開始活動於荔枝、龍眼的枝梢或花穗上吸食危害,為避免蜜蜂受藥劑危害死亡,臺南場建議農友於共同防治時期,每週施藥一次,至少兩次,避免於花期用藥;開花前或施放平腹小蜂前 10 天停止用藥,避免毒害蜂群。雲嘉南地區荔枝椿象化學共同防治期程為:
1.嘉南地區:荔枝113年2月5日至3月15日;龍眼113年2月19日至3月15日。
2.雲林地區:荔枝及龍眼113年2月5日至3月8日。
防治藥劑可參考登記用藥如2.8%賽洛寧水懸劑2,000倍、20%亞滅培水溶性粉劑4,000倍,或48.34%丁基加保扶水基乳劑1,000倍等藥劑,並應加強葉背與枝條縫隙的施藥。藥劑詳細資訊請參考植物保護資訊系統(https://otserv2.tactri.gov.tw/ppm/),或於臺南場網站「農作物登記用藥」(https://www.tndais.gov.tw/ws.php?id=382) 點選所種植的作物選用登記藥劑。
除化學藥劑防治外,臺南場建議可搭配以下荔枝椿象防治管理策略:
1.於開花前的停藥時間,搭配平腹小蜂卵片施放,進行整合性防治。
2.於4~5月間荔枝椿象產卵盛期,以人工摘除樹上卵塊。
由於荔枝椿象成蟲受干擾時會分泌臭液,觸及人體皮膚或眼睛,會造成灼傷般的潰爛,農友應多加留意。農友若有用藥或防治等相關問題,可與臺南場植物保護研究室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