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次
(一)
梯次
(二)
1.食農教育概念
2.食農教育操作手法
3.對國產農產品認
4.食農教育教學設計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1.年齡滿18歲以上,未曾參加過農業入門班之民眾。
2.為維護每位學員參與農民學院訓練課程之權益,農民學院於104年新增「每人每年參加各階層訓練總次數以4次為上限」規範,參訓次數計算不包含研習活動及線上學習課程,計算方式說明如下:(配合政策及措施所辦理之課程,如分群分眾班等專班類型課程,訓練總次數4次上限之規範,以網站公告之課程說明為準)
(1)每人每年參加各階層訓練總次數以4次為上限,同一學員依據當年度取得上課「正取」資格,計算上課次數,達4次上限者將無法再報名當年度其他訓練課程。(配合政策及措施所辦理之課程,「正取」資格4次上限之規範,以網站公告之課程說明為準)
(2)學員於「開課前」因故取消報名、未繳費、退費等情事,則該次報名不計入上課次數;避免影響下次報名權益,學員如報名獲正取資格通知後,確有因故無法參訓之情事,請即早完成取消報名與辦理退費作業,以免影響自身上課權益。
(3)學員於「開課後」無論任何原因造成無法上課,該次課程仍計入上課次數計算。
(4)如報名5班以上課程,在取得4次「正取」時即達4次上課上限,其他尚未獲得正取資格之課程,將自動列為「取消報名」。若於上課前取消報名正取其中1班,則回補1次參訓次數,但前述已列取消報名之課程,須於報名期間重新報名。
(5)敬請學員珍惜課程資源,審慎選擇報名之課程,以免影響自身上課權益。
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張志展 03-476-8216分機420
1.訓練單位若有提供住宿,可於報名時提出申請,並於報到時另行繳交住宿費用。
2.農民學院各項農業訓練所需經費大部分由政府負擔,但為使資源作有效之利用及確保訓練成效,參訓學員應自付部分費用(各班所需自付經費詳如「農民學院」公告),相關經費用於膳雜費、實習材料費、教材費、保險費。
3.為響應環保節能,保護地球資源,參訓者請自備環保杯、環保餐具及資料袋;住宿者請自行攜帶盥洗用品,感謝您的配合。
◎本課程不提供住宿,上課地點為本場樹林分場(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三段253號)。
(一)梯
上課地點:桃園區農業改良場樹林分場(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三段253號)
報名日期:113-07-24~08-23
課程日期:113-09-24~09-26
(二)梯
上課地點: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報名日期:113-09-05~10-04
課程日期:113-11-05~11-07